根据教务处工作安排,依据《防灾科技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防科教〔2019〕32号)、《应急管理学院有关学生转专业工作的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转出学院和教务处审核、转入学院审核学生成绩等程序,应急管理学院党政联席会决定,拟同意15名21级学生转到应急管理学院学习,现公示具体录取学生名单(详见附件)。
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来访或书面形式向应急管理学院教务教学科黄老师反映,以书面形式反映应署真实姓名。
应急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