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4日,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河北省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
应唐山市曹妃甸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邀请,3月14日上午,我院李魁明副教授在曹妃甸区《河北省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宣贯暨防汛避险培训会议上,针对《河北省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作了详细解读。
李魁明从条例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及如何贯彻落实等方面进行了宣讲。首先结合海河“23·7”流域性特大洪水,详细讲解了本次大洪水的产汇流演进过程、实践启示和检视思考,特别强调了河北省在本次大洪水实施避险转移180万人的工作方法,并积累了诸多行之有效的工作经验。根据《河北省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结合总则、转移准备、预警响应、转移实施、法律责任、附则等六章35条,李魁明从“明晰人员转移的范围、原则和职责”、“规范人员转移准备工作”、“加强雨情水情灾情预测预报预警信息共享和通讯保障”、“突出人员转移的有效组织实施和临机处断,确保应转尽转、应转早转”等四个方面展开论述交流。
会后,李魁明副教授与曹妃甸区应急局应急指挥中心王彩波主任进行了座谈,李魁明重点对我院毕业生就业、学科专业建设等方面进行了介绍,王彩波主任介绍了曹妃甸区在开展应急管理工作方面的基本情况,双方就学生实习、就业、培训、社会实践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就建设大学生实习基地达成初步共识。